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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死亡 另一方可否将子女送他人收养
  • 发布人:feibao4
  • 所属: 扶绥在线
  • 2012/12/13 19:20:27
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《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中指出:“夫妻一方死亡后,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,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,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,认定收养关系成立。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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